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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国林产工业行业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的通知

媒体:原创  作者:林产协会
专业号:林产协会
2023/11/9 11:05:17

林产协〔2023〕63号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增强企业诚信意识,提高行业自律水平,加快构建以高质量信用体系建设为支撑的新发展格局,促进中国林产工业行业企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倡导产业链上下游诚信合作,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决定在会员单位中开展,2023-2024年度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并与国资委商业信用中心进行战略合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参评企业范围

中国林产工业协会会员企业

二、参评企业条件

参评企业应在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3年以上,并有3年以上稳定经营记录;

成立满2年不满3年的企业,报协会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审核,经确认满足评审要求的方可参评。

三、参评企业申报

为方便参评企业申报,此次申报全部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参评企业登录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官网(//www.haradanagi.com)“信用建设(http://xypj.cnfpia.org)”专栏,在“信用评价”专区的“企业信息申报”提交资料。

企业可采用两种方式登录申报系统:1、打开电子营业执照扫描二维码登录(详见网站使用指南);2、采用本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用户名进行注册并登录。根据提示填报信息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四、信用评价工作组织

林产工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由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统一组织,协会设信用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信建办”)负责具体工作。

信用评价工作按照《中国林产工业协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22-2023版)见附件1、《中国林产工业协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2022-2023版)见附件2,对参评企业进行评价。

五、评价结果宣传与应用

中国林产工业协会为参评企业颁发“信用评价证书”,有效期为3年。信用评价结果在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官方网站、中国商业信用网、国有企业采购供应信用管理平台、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服务平台等相关媒体上发布宣传。

六、相关事项

(一)首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24:00,在截止日前可对填报资料进行修改。申报截止日后,网上申报系统将关闭。

(二)请参评企业认真阅读相关材料。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信息,确保所提交的数据、资料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

(三)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信用建设办公室联系人:

何 军   电话:13910884345   010-84237389(座机)

张启恩  电话:18618415893

李 敏   电话:17701841825

 

中国林产工业协会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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