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美对华木地板“双倾销、反补贴”调查第二轮复审诉讼胜诉有关情况的通报
林产协[2020] 52号
各木地板出口企业:
美国商务部于2015年7月15日发布美国对华木地板第二轮复审的终裁公告(2012-2013, 80 Fed. Reg. 41,476 (Int’l Trade Admin. July 15, 2015),江苏森茂竹木业有限公司(“江苏森茂”)作为反倾销强制答卷人之一,获得了13.74%的终裁税率。经中美律师团队对该终裁裁决的仔细梳理和分析后,江苏森茂在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的指导和支持下,决定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就美国商务部的终裁裁决提起诉讼,就该复审中的替代价格问题和增值税与出口退税差等问题要求法院纠正美国商务部的错误裁决。
经诉讼中多轮交锋,国际贸易法院于2018年6月8日将案件第一次发回美国商务部重审,法院对江苏森茂的两大诉求均予以支持,第一,要求美国商务部纠正其针对江苏森茂的胶合板、胶水以及内陆运费等项目的错误替代价格的问题;第二,要求美国商务部纠正其针对江苏森茂出口价格中错误减扣增值税与出口退税差的问题。美国商务部于2019 年6月3日做出第一次终裁修正,但只接受了法院要求的关于错误替代价格的计算问题,将江苏森茂的倾销幅度由 13.74%降低到6.55%。对于美国商务部的这一做法,江苏森茂的律师团队就增值税问题继续据理力争要求法院重新开庭审理,律师团队在法庭上从法理到计算均予以强有力的抗辩。2020年3月11日,国际贸易法院将该案第二次发回美国商务部重审,再次要求美国商务部纠正其针对江苏森茂的增值税错误计算的问题。2020年5月8日,美国商务部最终接受了法院指令,纠正了其错误从江苏森茂出口价格中减扣增值税与出口退税之差,将江苏森茂的终裁税率修改为 3.92%。在本案中,美国商务部也同时修改了参与本案诉讼的平均税率企业的税率,由原来的13.74%降为3.92%。 这一税率的降低,将给美国进口商带来近8千万美元的退税或免税额。
江苏森茂在美国对华多层实木复合地板双反调查中,除了第二次年度复审之外,在后续第四、第五、第六次年度复审中均被抽取为强制答卷人,并连续取得反倾销0%税率的佳绩。江苏森茂在自身取得佳绩的同时,也为整个中国木地板行业带来了美国对华贸易救济案件中连续三次0%税率的好结果,在中美贸易壁垒诉讼中堪称经典。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在此对江苏森茂竹木业有限公司为行业作出的突出贡献予以表彰,同时对代理江苏森茂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国际贸易团队的法律服务也予以高度肯定和赞扬。
在当前中美经贸关系持续紧张、贸易摩擦不断升级的形势下,江苏森茂的案例为我们带来一个好的示范。为此,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号召和呼吁面临贸易救济案件的木制品企业要坚持走合理合法的维权之路,反对任何企业通过不正当渠道获得短期利益的行为。
特此通报!
中国林产工业协会
2020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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