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林业产业突出贡献奖、创新奖(林产工业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厅字[2008]20号)和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的通知》要求,为表彰协会成立三十周年期间为行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经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同意,我协会在会员单位内开展“中国林业产业突出贡献奖、创新奖(林产工业类)”的评选。
同时,本届申报奖项将由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择优推荐,直接参加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和中国农林水利气象工作全国委员会联合开展的第四届“中国林业产业突出贡献奖、创新奖”(通知请登录http://www.chinalycy.org查询)的评选。
现将“中国林业产业突出贡献奖、创新奖(林产工业类)”申报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 申报条件
(一)中国林业产业突出贡献奖(林产工业类)
1.对林产工业建设和产业发展有着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2.对林产工业科技创新和产业相关技术有着重大贡献的科研单位与专家、学者;
3.对林产工业建设有突出贡献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和职工;
4.对林产工业有突出贡献的产业行政管理单位和个人,以及林业基层组织与个人;
5.各相关行业组织和分支机构推荐的突出贡献奖单位名额不超过5个、个人名额不超过5人。优先考虑参与协会国际维权、中国林产工业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和团体标准参编的单位和个人。
(二)中国林业产业创新奖(林产工业类)
1.在林产工业科学技术理论研究中产生重要影响,对林业科学技术领域学科体系的建立和发展有突出贡献的项目成果和课题;
2.应用于林产工业生产的新科技项目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新成果等);
3.在推广、应用已有的重大林产工业科学技术成果工作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项目成果;
4.在重大林产工业建设、重大林业设备研制和企业技术改造及技术创新中,采用新的林业科学技术,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项目成果;
5.在引进、消化、吸收、开发、应用国外先进的林产工业科学技术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了重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项目成果;
6.为林产工业生产决策科学化与产业管理现代化而进行创造性研究并取得显著效果的软科学项目成果。
7.各相关行业组织和分支机构推荐的创新奖单位名额不限。优先考虑获得协会新产品鉴定、精品人造板、历届各类创新奖获奖项目的企业。
二、申报材料
(一)材料内容需简洁真实,一式2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二)填写《中国林业产业突出贡献奖(林产工业类)申报审核表》、《中国林业产业创新奖(林产工业类)申报审核表》(详见附件),可通过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网站www.haradanagi.com主页右侧“协会公告”中下载;
(三)填写有关财务报表、纳税证明或统计资料(仅企、事业单位提供此项资料);
(四)填写有关行业核准资料和证明(仅企、事业单位提供此项资料)。
三、工作程序
(一)申报审核表及相关文件书面资料由会员单位盖章后,直接邮寄至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秘书处;
(二)各申报单位需将申报材料电子稿同时报送至zglcgyxh@sina.com;
(三)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秘书处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汇总,报送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复审后提交给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评审委员会评审出拟获奖名单后,报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审定后公示。
(五)授牌、颁奖。
四、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申报时间:2019年8月15日-11月15日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2号怡和阳光大厦C座1205
联系方式:中国林产工业协会会员部
联系人:刘栋
电话:010-64213438
电子邮箱:zglcgyxh@sina.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中国林业产业突出贡献奖(林产工业类)申报审核表
2.中国林业产业创新奖(林产工业类)申报审核表
附件1:中国林业产业突出贡献奖(林产工业类)申报审核表
附件2:中国林业产业创新奖(林产工业类)申报审核表
中国林产工业协会
2019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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