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21中国(大连)国际林产品 进出口博览会的通知
林产协〔2021〕7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推动“双循环”和振兴东北战略,落实国家林草局和大连市政府关于创建大连国际木业中心的规划,发挥中国(辽宁)自贸区大连片区区位优势,以大连为辐射点覆盖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和环渤海木业企业,联通俄、日、韩为重点的东北亚周边国家及欧美重点林产品贸易国,建立起木质和非木质林产品国际经贸合作圈,促进林产品交易生态化、标准化、国际化。
中国林产工业协会、中国林业机械协会决定于2021年10月20 -22日在辽宁省大连市,联合主办2021中国(大连)国际林产品进出口博览会(以下简称“2021大连林博会”),现将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大连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中国林产工业协会、中国林业机械协会
支持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大连市分会
大连市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大连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大连市自然资源局
大连商品交易所
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林场集团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
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有限公司
黑龙江伊春森工集团有限公司
辽宁省民营企业协会
辽宁省家具协会
支持媒体:中央电视台、辽宁电视台、大连电视台;《绿色时报》、《林产工业》、《木材科学与技术》、《中国人造板》、《中国林木机械》等业内主要媒体;搜狐家居、网易家居、中国家居网、中国装修网、中国木门网、腾讯、淘宝等互联网平台。
协办单位:中国家居绿色供应链创新联盟
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政府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人民政府
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国(大连)国际林产品进出口博览会组委会
大连保税自贸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时间和地点
(一)展会时间:2021年10月20日-22日
(二)展会地点:大连自贸区国际会展中心(辽宁省大连市保税区爱港路18号)
三、展会主题、定位及展示内容
(一)展会主题:搭建国际贸易平台 助力东北振兴发展
(二)展会定位:立足东北亚 连通林世界
(三)展示内容:主要展示木材及木制品、人造板及制品、森林食品康养设施及用品和有关林业机械等。(详情见附件)
四、同期活动
(一)第二十届全国人造板工业发展研讨会(2021年10月19日全天在大连召开);
(二)第二届中国(大连)国际林产品高峰论坛(2021年10月19日下午召开);
(三)林产品(大连)国际交易中心启动仪式暨新闻发布会(2021年10月20日上午召开);
(四)中国林产工业协会、中国林业机械协会有关分会年会、中俄木业合作论坛、产品对接会等活动将在10月20日开始陆续在大连召开。
五、其他事项
(一)中国(大连)国际林产品进出口博览会组委会由中国林产工业协会、中国林业机械协会、大连保税自贸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辽宁省家具协会共同设立,统筹负责招展招商和同期活动组织等工作。
(二)大连保税自贸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主要承办单位,协调配合招展招商和同期活动组织,具体负责展馆搭建、设施维护和安全管理等工作。
(三)展会主办方可根据参展单位需求,安排主流媒体进行专访、开展品牌推介、贸易洽谈会等服务。
(四)联系方式
1.中国林产工业协会
联系人:杨新英(15817672336)、唐志波(18610294439)、张秋岭(15601220578);
电 话(传真):010-64222693;
邮 箱:dalianlinbohui@163.com。
2.中国林业机械协会
联系人:徐洪亮(13811749665)、王 伟(13552034502);
电 话:010-84898540、010-84898321;
邮 箱:info@cnfma.com。
3.大连保税自贸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聂春荣(16604119069)、程佳慧(13704112350);
电 话:0411-82597938;
邮 箱:2493444303@qq.com。
4.辽宁省家具协会
联系人:纪银辉(13940220096);
邮箱:lnsjx@163.com。
中国林产工业协会
中国林业机械协会
2021年7月9日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 |